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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新的政策,深圳二手房营业税优惠政策如下:
- 不满2年:全额征收营业税,税率为5.55%。
- 满2年: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非普通住房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 满5年:交易房屋如果满5年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营业税;交易房屋满5年但不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减半征收营业税。
- 卖方营业税减免:如在出售前5年内未发生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未参与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活动、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等情形,出售的房产营业税可享受全额减免。
- 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不实施本通知第一条第二项契税优惠政策及第二条营业税优惠政策,上述城市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9号)执行。
- 卖方:卖方为享受税收优惠,需向当地税务部门提交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买卖合同、国家税务部门规定的其他相关资料等。
以上信息来源于最新的政策文件和法规解读,具体情况可能会因地区、政策调整等原因而有所差异。如果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税务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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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作者笔名:风从东方来 于 2024-05-27 12:10:17发表在今日上海网,本网(平台)所刊载署名内容之知识产权为署名人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本网不做任何承诺或者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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